公告公示

关于对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的公示

作者:龙城区 点击次数:22 发布时间:2020-12-1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推进龙城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 商务厅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0144号),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朝阳市财政局 朝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朝阳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朝农发〔2020108号)等文件精神,龙城区农业机械局 龙城区商务局对提出从事农机报废回收业务申请的企业辽宁隆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地址为朝阳市龙城区工业园区-兴中路117)进行资质审核,符合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要求,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等规定,拟认定辽宁隆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城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现予公示,公示从20201210日起至20201216日,公示期为七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龙城区农业机械局反映,联系电话:0421-3720020

 

 

 

龙城区农业机械局       

 20201210